近年来,杭州市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市领导、市劳动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多次就完善家政服务企业扶持政策措施进行专项调研。为鼓励家政服务业吸纳和招用城镇失业人员,同时为保障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市政府专门对家政服务企业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主城区范围内的家政服务企业,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吸纳主城区城镇失业人员(经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比例达到全部职工人数15%(含)以上的,按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限至2011年,每年年终由市家政协会负责上报企业名单,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家政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情况的审核,市地税部门负责家政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审核,市财政部门负责补贴经费的拨付。
对部分未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从2009年12月起,市劳动保障局已会同市地税局联合开展对纳税未参保单位督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工作,要求杭州市区包括家政服务企业在内的正常经营、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企业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同时对家政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市劳动保障部门允许家政服务企业到单位所在的区就业管理服务处补办就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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