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对困难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对企业裁员事前指导、事中监督和事后服务工作,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督促因生产经济困难需要裁员的企业依法制定裁员方案,履行法定程序。密切关注“开门不开工”的隐性裁员行为,指导企业妥善处理被裁减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清偿拖欠职工工资,避免引发劳动纠纷。
三是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进一步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控,发现欠薪苗头及时向企业发 出预警。严格落实企业欠薪月排查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促和谐。按照“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监察、仲裁、法院、乡镇等部门联合行动,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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