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预案》主要适用于新塘街道范围内各类用人单位因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强迫职工延长工作时间、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欠薪逃逸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造成劳动纠纷,引发职工10人以上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重大案件。
《预案》成立了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该项工作的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党政(人大)办公室、经济管理和劳动保障科、综合治理和民政科、城市管理科、派出所、相关村、社区等责任部门组成。同时,《预案》还明确了各科(办)及相关村、社区职责分工。
《预案》规定,一旦发生劳动保障重大案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必须在得知案情1小时内向街道应急处置办公室进行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立即投入应急处理工作,使案件得到妥善平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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