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劳动保障
200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开始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有关规定,我市将对用人单位2007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书面审查。 书面审查的对象:1、在杭州市的省属、中央属、部队属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除外);2、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3、民办非企业单位;4、外地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驻杭办事机构;5、市、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6、2007年已在杭州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书面审查信息登记的其他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的实施: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7]2号)、《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杭劳社监[2007]94号)要求,2007年杭州市已全面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为此,对2007年度各用人单位的书面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可以就近在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 各用人单位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书面审查工作有一个最大的变化,不管是省部属用人单位,还是市属的、区属的用人单位,都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就近由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对辖区用人单位实施书面审查。 有关《杭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信息登记表》等资料,可就近向辖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领取;也可登陆杭州市劳动保障网站下载。 杭州市劳动保障网网址:www.zjhz.hrss.gov.cn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信息登记咨询电话:87612333 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请登录www.zjhz.hrss.gov.cn杭州市劳动保障网“通知公告”或“办事指南”----“劳动保障监察”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