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近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劳动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今年起,市区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费从原来的每人每年300元增加到500元。其中,新增端午节慰问费100元,中秋节(重阳节)慰问费从原来的100元调整为200元。凡是已经移交街道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都属于享受对象范围。
增发的节日慰问费所需经费,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管理前所属企业单位的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个体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的费用,由市、区财政各负担50%。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再增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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