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06〕2号)精神,为整合社会职业培训资源,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认定”的原则和评估认定工作程序,经审核,已有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杭州轻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杭州市技协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杭州市江干区就业训练中心、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培训中心等34所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被认定为杭州市首批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34所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名单、培训项目及等级详见《关于公布首批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的通知》(杭劳社培〔2006〕228号)。(指导中心 洪佳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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