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切实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江干区劳动保障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春苗行动”。一是加强领导,注重联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该局专门成立了“春苗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牵头,积极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取得联系,共同制定行动计划,并抽调了二十多名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二是重点突出,行动迅速。针对该区部分区域服装行业较为发达、劳动力密集等特点,该局集中力量重点对石塘路一带进行了全面检查,8月16日-18日共监察了38家,其中无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过期的有32家,占总数的84.21%;个体工商户6家,占15.79%。在检查中不仅查处有无使用童工行为,还指出了存在的其他劳动用工问题,并当场开出《整改指令书》限期改正。三是方式灵活,氛围浓厚。为建立综合监管机制,该局在主要道口、各村(社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制作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强化政策宣传,使企业明确划分童工的年龄界限和使用童工的危害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及社区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察网络,广泛收集企业用工信息;设立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并对提供主要目前已完成了宣传、自查、督查等三个阶段,并对76家单位进行了专项监察。虽然“春苗行动”只有50天,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将一直持续进行,在随后的日常监察中,将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随机抽查,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法使用童工的现象,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江干 田间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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