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市区将原城居医保和新农合进行了整合,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目前201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已顺利结束,此次参保期为2010年12月20日到2011年2月28日,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代办单位共办理参保172135人,其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参加医保的113269人(含免缴6259人),按每人每年800元标准参加医保的58866人,有43022人自愿选择门诊约定医院,顺利实现了预期目标。
2011年是我市实施城乡居民医保的第一年,能否取得一个好的开局关系着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着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关系着今后医保事业的稳步发展,市医保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多次进行研究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贯彻以人为本理念。鉴于此次政策出台时间晚、参保期开始时间推迟等客观因素,为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局党委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充分考虑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经过反复讨论,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同意,决定将原参加2010年度城居医保和新农合但在2010年12月底前尚未续保的人员的医保待遇延续至2011年1月31日。此举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受到了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缴费提醒措施。为让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能充分了解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在参保期开始前我局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发布参保信息,利用街道劳动保障站、社区(村)劳动保障室等平台张贴参保公告,最大范围地让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新政的有关内容。参保期结束前两周,我局除继续在电视台、电台重复播出参保信息外,还安排基金管理处会同各城区医保办、街道劳动保障站等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的1.5万余人逐一进行电话通知,之后又发送1.2万余条短信进行提醒,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社会反响。
创新服务模式。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缴费,防止出现部分参保人员逾期参续保、漏缴保费等情况,我局于2010年9月开展了城乡居民医保费银行代扣代缴业务。在本次参续保期间,各医保经办机构和代办单位的工作人员主动向参保人员介绍此项业务,鼓励其选择银行代扣服务,共有522人办理了委托扣款手续,银行在每次扣款后会及时将扣款情况通过短信告知参保人员。此类人员今后只需每年在其约定的扣款账户中存有足以支付医保费的金额即可,无需前往医保经办机构或代办单位办理续保手续,相信此项服务将在今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认真开展政策培训。为让各医保经办机构和代办单位能够更好地掌握政策,进一步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我局各相关处室分工合作,分两批对各城区医保办和街道劳动保障站、室工作人员共计600余人进行政策和业务操作培训;局人教处专门就新政策组织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讨论,并安排基金管理处工作人员进行讲解,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做好程序开发和业务指导工作。为保证2011年度参保工作正常开展,市医保局、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进行系统测试,确保参保程序按时顺利上线。由于多数街道、社区无专职工作人员,且流动频繁,在经办过程中时常会出现政策解释不清、操作失误等各种问题,为及时解决此类情况,通过电话及时解答经办人员的疑问,并且会同信息中心分析处理错误数据,确保参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01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顺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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