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党委提出的“三力提升”总要求,大力实施民生优先战略,深入开展充分就业行政村创建活动,借助农村劳动力资源补充调查掌握第一手数据,进一步加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通过推动城乡统筹、建立准入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等举措积极开发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着力解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难题,努力打造“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充分就业景区。
一是推动城乡统筹。为切实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今年3月,在认真总结提炼近年来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名胜区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管理实施细则》,对农村公益性岗位范围、从业人员条件、岗位确定及上岗手续、从业人员劳务性收入及福利待遇、就业协议解除、配套资金安排及协调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范。区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深入各行政村走访调研,围绕景中村整治长效化管理的实际需要,积极指导各村平稳有序地开发了就业援助员、治安巡逻员、保洁保绿员、公用设施维护员等家门口的公益性岗位,努力实现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近 “兜底安置”,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局面。
二是建立准入机制。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给予补贴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转移就业为主要目的而推出的救助性、保护性、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区劳动保障部门严格执行公益性服务岗位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对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筛选审核,重点向弱势困难群体倾斜。我区上半年开发的31个各类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均优先安排了辖区内农村4050就业困难人员和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上岗,岗位开发和人员新增工作实现“零投诉”目标。
三是加强动态监管。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区劳动保障部门为新上岗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均进行了必要的常规体检和岗前业务培训,并严格执行公益性服务岗位协议一年一签制度,形成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能进能出”机制。同时要求街道和行政村加强从业人员服务期间的监督管理,建立考核考评制度,有效落实从业人员岗位名称、责任区域、在岗时间、监督电话等动态管理考核内容,并将考核考评结果与其劳务性收入相挂钩,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实效。
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开发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政策性强、含金量高、社会关注度大,其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是否平稳有序事关景区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区劳动保障部门将切实做好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资源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岗位开发配置、岗前培训和安置对象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开发力度,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考核,规范资金拨付,努力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和改进完善,确保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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