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滨江区出台了《关于完善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滨政办〔2006〕21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该区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关心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使老百姓充分享受全区经济发展成果的又一重要举措。 滨江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保障问题,将其列为区“四大重点工作”之首、“十一五”期间“十大重点工程”之一。该区于2003年12月起在全市率先实施了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制度。自生活补贴制度实施以来,总体情况反映良好,较好地解决了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这一群体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截至2006年7月,区政府已累计发放生活补贴6774万元。该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制度实施时间、发放标准、发放资金都位于杭州城区之首。 随着全区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和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要求提高生活补贴标准的呼声较为强烈。该区劳动保障部门以确保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详细测算了补贴方案。此次《通知》的出台,将大大提高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的生活水平,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此次出台的《通知》提高了补贴标准,建立了增长机制。即从2006年12月起,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从目前的每人每月170元提高至230元;今后,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调整与杭州市区城镇低保的调整同时进行。 《通知》明确了设立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发放节日慰问费、夏季清凉饮料费,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病住院探望、孤寡老人丧事料理,以及开展各项文娱活动。具体发放标准、时间和方式参照杭州市“双低”退休人员有关规定。2006年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专项经费按人均610元标准核定,其中:春节慰问费100元,中秋节慰问费50元;夏季清凉饮料费380元,发放时间为7月至10月,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95元;生病住院探望、孤寡老人丧事料理,以及开展各项文娱活动等经费80元。按照目前的标准测算,此次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的提高,区政府每年将增加支出1862万元。 《通知》要求,各街道、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齐心协力,各负其职,确保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根据杭政函〔2005〕233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落实区委、区政府的这项社会救助政策,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各街道具体负责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活补贴,节日慰问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的组织发放工作,并指导村(社区)做好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生病住院探望、孤寡老人丧事料理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文娱活动。(滨江 姚杭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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