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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富阳市社会保障又出新政

2016-11-29 08:00:12 无忧保
  经市社会保险委员会研究决定,2012年,富阳市将再次对社会保险政策进行大幅度调整和完善。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加大政府社保补贴力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修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
  ——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为使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并与杭州市政策接轨,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对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待遇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月90元提高至每月110元;将选择9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参保人员的政府补贴部分从80元、90元、100元分别提高至110元、120元和130元。同时,为体现“长缴多得”原则,从2011年4月1日起,增加缴费年限养老金档次,对缴费16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6年起按5元/年计发。
  全市共有8.5万名城乡老人将享受到增发基础养老金待遇;同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将享受到更多的政府补贴,我市的养老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
  ——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一步提高报销待遇
  为使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现杭州市级统筹,从2012年1月1日起,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报销待遇,以及个人帐户划帐基数和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下表:
  
 住院医疗费用相关报销待遇

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

起付线以上最高限额以下部分

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最高支付限额

最高限额以上基金承担比例

人员类别

起付线以上-5万元

5万元-10

10万元-30万元

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

800

在职

75%

80%

85%

30万元

84%

退休

80%

85%

90%

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

600

在职

80%

85%

90%

88%

退休

85%

90%

95%

标签:   社会保障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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