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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佛山全市人社部开展实施最低工资标准

2016-10-26 08:00:15 无忧保
5月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510元/月。各类用人单位,要主动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提高,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提高相应职工工资水平。全市人社部门将在新标准开始施行后,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届时,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将调整为151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208元/月。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1)失业人员失业后,凭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街道、镇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2)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街道、镇级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3)社保人员在受理了失业者想要领取失业金的申请后,需在正常的7个工作日内对失业者的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准,符合相关规定的,将会书面告知失业金申请者,并在次月将相应金额的失业金发放给申请者。不合条件的,将会书面告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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