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公式:社会保险缴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改革前:扬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社保缴费例子
	若扬州市2013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是2988元,如果你(假设你的单位在市区)的月工资超过了2988的300%=8964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8964元;
	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2988*60%=1792.8元,则你的社保缴纳基数是1792.8元。要是你的月工资在1792.8元至8964元之间,那么缴费基数就是你的月工资。
	缴费基数
	1、按照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
	2、从今年3月1日起,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调整为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4496元),下限按2299元执行;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分中心
	地址:淮海路165
	电话:(0514)87346451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子江中路746
	电话:(0514)80978080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兴城西路178号
	电话:(0514)8786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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