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及缴费
 
                             
                        
                        
					
					
							
					
					
	江门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失业金发放标准
	江门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1080元/月
	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6)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7)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领取的,应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8)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江门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江门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江门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及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地址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跃进路102号
	电话:(0750)3818194
	江门市新会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冈州大道中12号
	电话:0750-6102025
	江门市蓬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
	地址:跃进路102号
	江门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缴费标准
	缴费比例
	改革前:江门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本市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缴费基数
	江门市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1375元,上限为10713元。
	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江门各区县市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