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苏州失业保险金标准及领取条件

2016-12-01 08:00:10 无忧保
苏州失业保险金标准及领取条件 苏州失业保险金标准 一、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缴费不满十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二、缴费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三、缴费二十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四、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标签:   失业保险金保险金保险失业失业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