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2014年苏州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2016-12-03 08:00:10 无忧保
现在为你整理了关于苏州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详细,详细内容整理如下,下面我们就一起去看看了解下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缴费不满十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二、缴费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三、缴费二十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四、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标签:   失业保险待遇保险待遇保险失业失业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