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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未领取退休金年龄死亡的相关待遇

2016-12-13 11:21:17 无忧保

  无忧保资讯:请问失业人员,未到领取退休金的年龄,现已去世。可以领取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贴吗?失业人员去世,与在职人员去世,待遇有什么区别吗?自己一直都有交社保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失业人员未领取退休金年龄死亡,相关待遇同在职死亡。可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2011年7月1日之后死亡的有1000元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缴费满15年的,为10个月的上年度省社评工资;不满15年的,每缴费1年为10个月的上年度省社评工资的1/15),上述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有遗属,遗属补助由单位支付,缴费不满15年的一次性抚恤金差额部分,也由单位支付。单位和档案托管机构为在职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人员办理减员手续,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职工减少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者公安局出具的销户证明、单位收据,办理并领取《社保基金返还单据》后,到待遇拨付窗口领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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