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费率,养老保险费率双下降


【导读】近日,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为响应国家号召,河南省也发出下调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下调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两项社会保险费率,具体详情请看下文:
政策提要
【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为0.3%。
【通知文件:河南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要求,经河南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5月10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再降低0.5个百分点,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2015年出台的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各级人社部门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险的投入,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解答】
一、此次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下调只提到企业单位,那么机关事业单位的比例有没有下调呢?
【回复】:根据国务院部署,本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主要目的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主要范围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此此次降低费率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二、根据政策下调失业保险费率,那么失业保险金标准改变了没有呢?
【回复】:下调社会保险费率待遇是不变的。从去年7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河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为1280元/月、1160元/月、1040元/月。其中郑州为最高档,上调后每月1280元,较上年7月份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增加160元。最低档1040元上调幅度最大,较上年每月增加了240元。
三、社保费率降低后,未来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是否也会下降?
【回复】:“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这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6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五险一金”相关问题时的表态。社会保障基金是充裕的,这其实就是下调的基础;如果以待遇下降换取缴费下调,则失去了缴纳社保基金的意义。所以说,不会影响到参保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版权声明:《河南省失业保险费率,养老保险费率双下降》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注明:http://www.chashebao.com/shiyebaoxian/10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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