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12月省内失业保险转移执行新规


因为工作调动或者个人需要,需要到另一个城市工作或者生活就得考虑一下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了。从12月开始,黑龙江失业人员发生异地转移时,需执行黑龙江省内异地转移新政策。
其新政有一条重要内容就是,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黑龙江省内转移时,应在转出地为其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迁出证明材料后的30日内,到转入地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转出地现行标准。这也就意味着失业保险待遇是按转出地现行标准。
举例说明:比如之前从大庆转到齐齐哈尔的失业人员,大庆待遇比齐齐哈尔市高,到齐齐哈尔后只能享受齐齐哈尔的待遇。但新政之后,从大庆转过来的失业人员要享受大庆转过来的待遇。
名词解释:
黑龙江:我国最东北的省份,面积为45万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4.7%。北部、东部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与俄罗斯相望;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毗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有长10公里以上的河流1700多条,多处平原海拔50-200米。TAG标签: 失业人员 保险 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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