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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户职员抓紧时间补缴失业保险

2017-01-03 08:00:14 无忧保
  深圳是务工人员较多的城市,但是之前外来工在深圳是没有失业保险的,因为不是深圳户籍。为了弥补这一漏洞。从明年开始,深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统一为员工购买失业保险,且规定不分户籍。这对于外来职员来说是一件好事情,这样就不用担心失业之后的生活问题了。   为了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市社保局昨天发出通知,补缴失业保险费已经开始受理,用人单位及职员要注意啦,下面就来详细说明一下:   补缴时段: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失业保险费。   补缴对象:非本市户籍职工。   补缴标准:应缴月份的我市月最低工资×3%(其中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   举例说明: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期间每月补缴:1320元×3%=39.6元(其中单位缴纳26.4元/月,职工个人缴纳13.2元/月);2012年2月起每月补缴:1500元×3%=45元(其中单位缴纳30元/月,职工个人缴纳15元/月)。   补缴所需资料:补缴职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含工资表等会计做账的原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等。TAG标签: 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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