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深企员工都享有失业保险待遇


深圳是一个包容性强的城市,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地方,因此每年来深务工的人员不断增加。但是相对于深户员工来说,外来务工员工很多时候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就比如说深企只为深户缴纳失业保险。
但是,据悉从2013年1月1日起,深圳企业必须为所有员工缴纳失业保险,不分户籍。这主要是因为《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于6月28日经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深圳特区失业保险新规定吧!
问题:请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回复:其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问题:员工个人需要缴纳多少失业保险费用?
回复: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以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按照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按月缴纳;职工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按月缴纳。
问题: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回复: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问题:失业保险金有领取期限吗?还是可以一直领?
回复:这是是有一定期限的, 按照《规定》分两种情况:
1、缴费年限为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2、缴费年限为四年以上的,其中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TAG标签: 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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