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领失业保险金吗?


面对突然的失业,经济困难期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是国家的一项民生保障政策。但失业后,有不少市民认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丢面子,或认为领了失业保险金就会对其他养老和医保造成影响,或压根不知道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来自市劳动就业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参加失业保险单位3003个,参保人数达124743人,但累计领取失业保险人数为1744人,领取比率约为1.4%,不到2%。昨日,针对市民对失业保险金普遍存在的认识误区及如何申领使用失业保险金,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就业局相关责任人。
失业保险金是政府福利,能领就该领
市民周先生在城区一家贸易公司工作了10多年,没想到最近公司倒闭了。本来家里经济不宽裕,还有孩子上学,老人要养,朋友建议他去申领失业保险金,但遭到周先生拒绝。“实在丢不起那个人,要是别人知道我一个大男人要吃救济,一定觉得我游手好闲。”
记者采访发现,和周先生有相同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市劳动就业局失业保险核付科科长张琴说:“这种想法是错的。政府福利和救济是两个概念,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我们平时缴了医保,生病时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我们缴了失业保险金,失业时同样应该享受失业保障。”张琴表示,领取失业保险金实际上和享受医保的性质一样,它只是帮助失业人员度过寻找工作的“空仓期”,绝对不是游手好闲的表现。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不是主动失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需求的失业人员均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中断就业后,原工作单位须在7日内报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登记;本人必须在60日内,带本人身份证、湖北省职工社会保险手册、原单位出具的不是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它社保不受影响
陈女士失业的第一天就听朋友说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事,但是,她始终不敢去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我怕影响我的其他社保项目。”陈女士认为,既然失业保险也是社保的一部分,一定和其它保险项目挂钩。她听说,如果一旦领取了失业保险金,重新找到工作后,失业保险的缴纳年限就要重新起算,她担心其他社保项目也会重新起算。“我的医保和养老保险都已经缴了12年,再过3年就可以享受福利了,如果重新起算,那这15年不是白缴了吗?”陈女士最终放弃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张琴表示,陈女士的想法其实是对社保各项功能产生了误解。不论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前缴过的医保和养老保险都是有效的,不会重新计算。十堰市对失业人员的医保曾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失业人员的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对于失业职工担心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断问题,张琴说,失业后可以转为个人缴纳,这样年限就不会受影响。
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
按照规定,目前,十堰市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时间,增发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十堰城区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十堰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每月630元。
此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培训和介绍等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合格和接受职业介绍的,审核有效证件后发给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介绍补贴费。职业培训补贴费和职业介绍补贴费分别不得超过本人领取的3个月和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如果外出就业或创业需要资金,想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吗?张琴说,可以,但须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营业执照或外出务工证等有效证明。一次性领取后,余下期限不再享受医保及失业保险的其他待遇,也不能享受提标待遇。
八种情况不再享受失业保险金
张琴提醒,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3次不接受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服务的;被判刑收监执行刑期或被劳动教养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单位不缴失业保险可要求赔偿
许多职工非本人故意辞职后,想申请失业保险金,却发现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因此不能获得失业保障。昨日,市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因为原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而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社会保险法》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考虑走法律途径。”专家介绍,根据政策法规规定,职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单位负行政责任,并赔偿自己损失。TAG标签: 失业 失业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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