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张家口:再度提高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2017-01-04 08:00:14 无忧保
  日前,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1月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标准由630元增至730元,最低标准由480元增至520元。以失业保险金为计发基数的其他待遇也将同时提高。据悉,这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是在2011年1月提标的基础上,时隔1年再次提高。   本次调整将根据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以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确定其调整数额和调整后的具体标准。   其中,累计缴费年限1—5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5—10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5%发放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10年以上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的70%发放失业保险金。   领取保险金月数与缴费年限直接挂钩,最短3个月、最长24个月。从发放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起,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7年的一律按当地计发基数的60%核定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年限满17年及以上的按照当地计发基数的70%核定失业保险金。 TAG标签: 失业 失业保险 保险

标签:   失业保险金保险金保险失业失业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