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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启动领取失业保险金物价补贴机制

2017-01-04 08:00:14 无忧保
  日前,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启动了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临时物价补贴机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生活提供一定的物价补贴帮助。   据了解,玉林市于2011年8月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玉林市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连续3个月平均涨幅达到或超过5%时,县(市、区)政府应立即启动低收入居民临时价格补贴机制,由有关部门按月向补贴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当玉林市的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连续3个月平均涨幅回落到5%以内,即停止发放低收入居民临时价格补贴。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个月以上,应按照正常程序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每人每月补贴额=各县(市、区)现行低保标准(失业保险标准)×月度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   玉林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目前每月的失业保险金仅为最低生活标准的70%,远低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为了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物价上涨的现状,玉林市社保局于日前正式启动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临时物价补贴机制,补贴资金来源于失业保险统筹基金。   这批资金将于年前发放到2011年11月在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登记领取失业金人员的账户中。2011年12月的物价补贴已在计划办理中。 TAG标签: 失业 失业保险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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