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今日起上调失业保险待遇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我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适用一类工资区标准;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适用二类工资区标准;周至县、户县适用三类工资区标准;蓝田县适用四类工资区标准。
  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一类工资区750.00元/月,二类工资区 682.50元/月,三类工资区637.50元/月,四类工资区592.5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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