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临时下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通知要求,我市对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实行临时性下调,从2011年9月至12月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分别降低缴费费率50%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从2012年1月起继续按原缴费费率征缴失业保险费。
此次降低费率涉及全市49.38万人,预计将为用人单位减少支出5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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