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去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闽政办[2010]289号),去年底开始,我省实施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CPI同比涨幅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各级政府应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补贴和失业保险金补贴;月同比CPI涨幅回落到3%以下时,即停止联动。目前,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南安市从2010年10月起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南安市劳动保障局按规定为对2010年10月份以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累计发放45人,发放金额4808元。
TAG标签: 失业 失业保险 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