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天津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记者昨天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从今年7月1号起,本市将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960元提高到105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920元提高到1010元。同时,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具体标准市民可登陆人力社保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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