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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用人单位每年一次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昨从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获悉,《襄阳市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操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出台,用人单位每年可申请一次稳岗补贴,今年的申请工作已开始,至本月底结束。《办法》规定,稳岗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额的40%拨付。申请稳岗补贴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全员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参保缴费时间在上年度元月1日以前;上年度没有人员失业(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产生的失业人员除外);相关补贴资金使用规范。
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产生的失业人员包括: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
申请稳岗补贴时,用人单位应携带《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审批表》(在襄阳就业创业信息网下载);上年《社会保险费核定单》复印件;上年缴纳失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上年失业人员名单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在国家专业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凭证材料。
今年的申请工作已开始,11月底结束。以后每年申请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
据悉,稳岗补贴必须用于职工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支出,对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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