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失业的宜昌人 今后回宜可享受失业保险


18日,记者从宜昌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后在异地失业的宜昌人也可回宜享受失业保险,只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转移证明。
据介绍,失业人员异地失业后要求转入本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具有宜昌本地户籍,并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异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转入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应及时受理失业人员的申请,并告知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本地财政局社保基金专户的户名、开户行、账号。
转入地劳动就业管理局自收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划转的资金后,将及时通知失业人员前来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届时,失业人员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等材料,到转入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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