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最高1100元


为进一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日前调整,调整时间分别为2012年6月1日和7月1日。调整后的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最低494元,最高1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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