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大幅度提高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提高
省政府近日对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市也从2011年3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延平(含市本级)、邵武、武夷山、建瓯从去年每月519元、557元、594元,分别调整为631元、676元、721元三个档次,建阳、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从原来的445元、 477元、509元,分别调整为557元、596元、636元三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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