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开始


11月1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到今年年底,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就业又属于困难家庭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明年1—6月份发放。
据介绍,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认定为困难家庭: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父母双方失业,系指生源地为城镇家庭,其父母均处于失业状态的登记失业人员;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单亲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符合条件者可在今年12月底前,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中心领取“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后,到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认定;在毕业次年的1—6月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毕业证、档案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中心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申请失业补助金,同时出具建行卡号。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按照市和各县(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计发,相对应的标准分别为:市本级和邯郸县、磁县、武安市630元/月,一般县576元/月,贫困县522元/月。如遇失业保险金上调,失业补助金也相应提高。最长可领取6个月,最短可领取1个月。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的,由户籍所在县(市、区)社会保障中心受理。
市人社局特别提醒,市社保中心受理三广小区和户籍仍滞留在原学校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如河北工程大学、邯郸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等驻地在邯郸的普通高等院校。
【推荐】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管理条例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