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两个档次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我市从今年7月份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市直、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提到每人每月78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每人每月提到73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增长了14.7%和15.9%。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泰安市这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两个档次,具体为:市直、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每人每月由680元上调为780元;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由每人每月630元上调为730元,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享受待遇的1.27万失业人员可在今年10月份领到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7、8、9三个月需补发的380多万元失业保险金也一并发放。
我市从2008年起连续6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支付标准的增加,大大提高了失业人员的待遇水平,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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