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失业保险金标准提至每月604.5元


自8月1日起,亳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468元提高至每月604.5元,增长29.2%。昨天上午,记者从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全市将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发放。
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凡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并有求职要求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均可凭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市人社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亳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468元提高至每月604.5元,每月提高136.5元。三县一区按照统一标准发放。
截至6月底,今年全市共支付失业保险待遇40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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