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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失业保险金本月起上调

2017-02-07 08:00:02 无忧保
记者从市就业局获悉,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本月起上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最高的为710元/月,标准平均数为646元。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共分五类区域:一类区域由之前的500元/月提高为750元/月,我市暂无县(市、区)列入此区域;袁州区列入二类区域,由之前的470元/月提高为710元/月;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列入三类区域,由之前的440元/月提高为670元/月;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靖安县、奉新县列入四类区域,由之前的410元/月提高为630元/月;铜鼓县列入五类区域,由之前的380元/月提高为590元/月。 据悉,这次调整主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在岗职工工资增幅,并参考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确定,调整充分考虑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距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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