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调整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从今年8月起,淮北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调整,由原来每人442元/月调整为每人520元/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的通知》文件精神,淮北市人社局专门出台《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8月起,淮北市(县、区)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每人442元/月调整为每人520元/月。
据介绍,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是2010年8月起执行的,时隔1年再次将失业金标准提高,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广大失业人员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构建和谐社会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6月,淮北市(不含濉溪县)共有2400余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濉溪县共有750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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