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将失业保险金上调至721元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贵阳将失业保险金上调至721元,目前已按该标准执行。
据悉,此次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上调。本次调整与往年有别的是,失业保险金不再按不同地区不同标准执行,贵州省各市(州)均统一为每人每月721元,比2011年的每人每月651元,增加了70元。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凡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人员均可申领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的时间来决定。其中,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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