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平顶山市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审核认定程序知识

2017-02-08 08:00:02 无忧保
平顶山市新办服务型和新办商贸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审核认定程序 1、申请认定的企业需递交书面认定申请,根据自身情况分别填写:《平顶山市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审批表》和《平顶山市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报批汇总表》、《平顶山市新办商贸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审批表》和《平顶山市新办商贸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报批汇总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 (5)企业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6)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8)公司章程、财务报表、法人身份证。 2、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接到材料后,核实有关资料和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加盖公章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3、分别发放《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或者《新办商贸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审核、认定时间 收齐上述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审核。

标签:   失业人员失业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