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最低工资与失业保险金标准双双提高


随着安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我市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上调。1月18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1月1日起,我市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由864元/月调整为992元/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失业保险金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92元/月,林州市、汤阴县、安阳县为880元/月,内黄县、滑县为768元/月,增幅达14.8%,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照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计算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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