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单位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标准知识


北海市单位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受理范围
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
受理材料
1、企业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复印件); 事业单位:提供成立机构的批文(复印件);
2、提供年度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3、填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通讯录》; 《年度职工个人缴费记录表》; 《 社会保险登记表》。
缴费标准
单位:按照本单位 工资总额的2%缴纳;
个人:按照本人工资总额1%缴纳;(由单位代扣代缴)
民合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纳方式
银行托收、支票或现金支付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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