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冒领失业保险金 克东追回近6000元


为贯彻落实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处关于“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精神,克东县劳动就业局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失业保险稽核工作,追回冒领失业保险金共计5938.4元。
本次稽核,由克东县劳动就业局牵头,失业保险股协调工商、税务、养老保险和劳动监察部门共同完成。在严格稽查参保企业的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基础上,重点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重点企业失业人员逐一进行了重新比对,做到“不多发一分,不漏发一分”,使失业保险基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
稽核过程中发现并查处了陈某、张某等5名粮食企业失业人员冒领、多领失业保险金的问题。经核查,陈某原是克东县玉岗粮库上报的失业人员,通过对其人事档案进一步审核,发现里面的资料内容均属百货公司,无一粮库系统职工资料记载,后经主管部门克东县粮食局认定,不属于粮食系统职工,是其本人通过非正常手段冒充粮食企业失业人员,并持续冒领失业保险金。张某原是该县玉岗粮库的一名干部职工,企业解体之后,县政府对一部分干部身份的职工进行了重新分流安置,被分配到克东县工信局流通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他属于重新就业人员,不应再享受失业保险金。但由于粮食企业又将他上报,以致其错领失业保险金。经稽核工作,立即取消这两人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并追回冒领失业保险金共计593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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