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上调


记者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随着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洛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也将相应上调。
2013年1月1日起,洛阳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
此次失业保险金调整后,洛阳市将按照统一标准每月992元执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亦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发放。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上调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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