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失业保险金提高了13%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我市从今年2月1日起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市本级、莲都区、缙云县、青田县从742元/月增至840元/月,提高了13%;龙泉市、云和县、庆元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从665元/月增至756元/月,提高了14%。另外,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医疗补助按各地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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