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提高失业保险标准 失业者每月可领983元


记者昨日从市人力和社保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每月983元。同时,从今年开始,失业保险金首次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进一步提高。
据介绍,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不能高于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所得工资最低标准,即最低工资标准。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从今年1月1日起,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以往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按最低工资标准70%确定的,那么就是917元,今年起调整为按75%确定,实发983元,提高了66元。去年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月812元,今年调整后提高了171元。
失业人员由于失去了正常的收入来源,依靠失业金维持生计。政府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生活十分重视,自2011年7月1日起,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不用掏一分钱,即可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保缴费由就业部门统一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缴费基数按市区职工医保最低标准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
就业部门提醒,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未按规定到市就业局指定的街道(乡镇)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将暂停享受失业保险金,同时暂停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暂停后要重新办理才能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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