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某国企领导私自挪用10万元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职工失业后的日常生活保障费用,对失业工人工人来说是救命钱,但却被人盯上。赣州市龙南一国有企业负责人为获取利息,利用为下岗职工办理失业保险的便利,挪用10万元失业保险金给他人使用。
10月22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被告人陈某被赣州市龙南县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经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10月份,被告人陈某为龙南某国有企业办理下岗职工失业保险,收取了下岗职工失业保险金134784元。2012年2月28日、29日,陈某从账户中取出10万元借给龙南县某公司,至案发共获取利息2400元。案发后,该10万元被追回并已返还给被害人。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