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首个台港澳居民领到失业保险金


近日,来自台湾地区的范某从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拿到失业金存折,成为了苏州市区首个领取失业金的台港澳居民。
根据省人社厅最新通知,我市及时制定了在苏参保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操作办法。按规定,自今年1月起,在苏州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保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只要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即可领取失业金。
在市区参保的台港澳居民,目前由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桐泾北路11号)负责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受理申领申请。在吴中区、相城区参保的台港澳居民,分别由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受理申领申请。在园区、吴江、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等地参保的台港澳居民,按当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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