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调


北京市人保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决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每档上调120元,从第13个月起,发放标准一律按1012元发放。新标准自4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增长12.7%。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满5年不满10年的,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满20年以上的,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012元发放。此前本市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是按892元发放。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等文件确定,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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