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失业保险金上调至1012元


12月25日:12月24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自2015年12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原来最低工资标准的65%上调至75%。加上今年11月1日起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全市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统一由原来的676元上调至1012元, 增加了336元,增幅为49.70%。
此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市近8000名失业人员将直接受益,进一步提升失业人员生活保障水平,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功能。
1、淮南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失业人员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培训通知书》,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失业待遇审核科报到,参加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培训后持培训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3张,到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失业待遇审核科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淮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程序?
失业人员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培训通知书》,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失业待遇审核科报到,参加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培训。培训后持培训证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簿、1寸免冠照片3张,到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失业待遇审核科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被批准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本人应在次月的10--15日(双休日、节假日顺延)持身份证到市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失业待遇审核科办理失业保险金的签领手续。签领后,每月月底,可持已办理的农行存折到农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签领手续的,未签领月份的失业保险金视作放弃,不予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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