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首个台湾人领取失业保险


记者昨天从市就管部门获悉,来自台湾的沈先生近日领取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发放的失业保险金,成为南通市区第一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台港澳居民。这也标志着台港澳居民在通就业全面纳入就业参保一体化管理服务。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通知规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为其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为确保政策落实,我市就管中心研究确定了在通就业参保的台港澳居民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操作办法,开辟了绿色服务通道,实行申请、审核失业保险金和失业登记在市政务中心就管窗口一站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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